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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户主死了由谁继承

2025-04-24 12:38:32 来源:华律网

土地确权登记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存在继承问题。但对于林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耕地、草地等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取得承包经营权。户主死亡后,并不发生继承,而是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如果该户内没有其他成员,或者其他成员都放弃承包经营权,那么村集体会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总之,土地确权后户主死亡,要根据土地性质及承包方式等具体情况,来确定后续的承包经营安排,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相关权益的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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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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