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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10年的虚假诉讼被揪出

2025-09-02 10:28:3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隐身10年的虚假诉讼被揪出

浙江衢江法院创新构筑全链条虚假诉讼治理体

漫画/李晓军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朱玉雯 王昱

  “从立案时的信誓旦旦,到调解时的突然改口,再到撤诉后换理由再诉,整个过程暴露出你对诉讼程序的随意态度,诉讼容不得半点虚假,挑战司法权威必须接受法律处罚。”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训诫下,李某沉默地低下了头。

  上述案例正是衢江法院创新构建“智能筛查+专业研判+协同治理”全链条防控体系的成果之一。自2022年以来,衢江共查处80件虚假诉讼案件,累计罚款49人次,罚款总额达27万余元,司法拘留3人,移送涉刑案件线索14件,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人,将37人纳入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

  分级标注精准确认

  2022年12月,衢江法院立案庭在审查李某诉吴某民间借贷案时发现异常——借条约定衢江法院管辖,却无任何材料显示与衢江有关联。

  面对法官的询问,李某一口咬定借条是在衢江某咖啡厅签下。法院遂依法受理该案,同时将其标注为黄色风险等级,并建立《虚假诉讼风险案件表》随案备查。然而两周后在先行调解时,李某却改称借条实际是在柯城区朋友家签下,最终因调解失败撤回起诉。

  令人意外的是,几个月后,李某持相同材料再次起诉,理由变为被告在衢江有经常居住地。立案法官对比笔录发现,其关于管辖连接点的陈述三次变动,如同“墙头草”般随诉讼进程反复变更,却始终无法提供有效证明。

  经审理查明,李某在立案、审理阶段就管辖连接点的陈述存在明显矛盾,其行为已构成对民事诉讼秩序的妨碍,严重浪费司法资源。衢江法院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这场历时数月的诉讼闹剧最终以司法惩戒画上句号。

  近年来,衢江法院持续推进“双审双核+三查一核”全链条筛查体系建设,构建起三大防控模块:

  立案环节建立预警机制,针对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等八类高风险案件实行“双审双核”制度,通过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双重过滤,对重点案件实施红黄绿三色分级标注,并同步建立《虚假诉讼风险案件表》随案备查;

  调解阶段推行事实要素确认制度,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引导调解,调解书中需载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协议评判内容,防止虚假诉讼借调解程序蒙混过关;

  审理阶段对标注风险的案件及易发类案采用“三查一核”证据审查法(查证据来源、查关联关系、查真实性,核当事人陈述一致性),经审查确认的虚假诉讼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数据显示,该机制运行以来,已累计筛查高风险案件252件,确认虚假诉讼案件80件。

  严厉惩处立体追责

  “法官,我和被告是多年朋友,他当年买车找我借了两万元,月息两分,借条上写得清清楚楚!”

  “我根本没到他那里借过钱。这借条肯定是他伪造的!”

  2023年4月,衢江法院廿里法庭正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吴某与被告汤某各执一词,争论不休,案件事实真伪经多次开庭仍难以认定。

  在查看《虚假诉讼风险案件表》中内容时,承办法官发现吴某在多起案件中均被指控伪造借条,这引起了承办法官的警惕,其随即向被告释明。后被告申请对借条书写时产生的背面印痕进行痕迹鉴定,案件终于水落石出。原来,2016年吴某以洽谈生意为名,诱使汤某在折叠的空白纸底部签名,事后在顶部伪造借款内容,硬生生“创造”出一段借款关系。

  “司法容不得任何弄虚作假,每一份证据都要经得起法律和科学的双重检验。”本案承办法官郑利军说,要让虚假诉讼在法治阳光下无所遁形。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2023年以来,衢江法院构建一案一专班协同机制,承办人或合议庭一旦察觉虚假诉讼嫌疑,即刻向庭长汇报并启动联动程序,刑事审判部门员额法官同步介入案情研判;经专业甄别确认存在虚假诉讼后,刑事法官与民事承办法官组建联合专班,围绕案件处理方案开展刑事+民事双轨研讨,确保刑事追责与民事惩戒无缝对接,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处违法行为人。

  对于公安机关暂未立案的案件,法院严格依据民事诉讼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近三年来累计罚款49人次、司法拘留3人,形成刑事打击有力度、民事惩戒有强度的立体追责体系。

  协同治理虚假诉讼

  “都过去10年了,怎么被你们发现的?”接到法院判决书时,张某仍满脸困惑。

  10年前,张某的丈夫在外欠了一屁股债,夫妻共有的房子眼看就要被法院执行拍卖,为参与执行款分配,张某心生一计,带着16万元现金找到了表妹王某。

  “帮你姐一个忙,把这些钱先存到你账户上,之后再转回来。”在表妹王某的帮助下,二人伪造了借条和转账记录。

  几个月后,王某到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庭审中默契调解,顺利拿到调解书。2013年6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时隔十年,2023年6月,衢江法院执行局在案件执行中发现张某涉嫌虚假诉讼的线索,专职联络员立即将线索移交检察院。检察机关经深入调查,发现该笔借款资金流转存在异常。经法检联席会议会商,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衢江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

  再审查明,张某与王某伪造证据、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虚假调解的事实清楚。法院依法撤销原调解书,对主谋张某处以3万元罚款,参与者王某处以2万元罚款,彻底粉碎了虚假诉讼者长期隐身的侥幸幻想。

  为提升虚假诉讼治理的专业化水平,衢江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司法局出台《关于合力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会议纪要(试行)》,着力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打击的立体化防治体系:明确15类虚假诉讼行为识别标准及10项刑事犯罪线索移送规程,实现法律适用统一;搭建跨部门智能筛查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民商事案件进行全维度扫描;建立专职联络员制度,实行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处置实时督办,高效处置;创设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分析辖区虚假诉讼发案特点。2023年以来,累计召开专题研判会15次,移送涉刑案件线索14件。

  “我们还建立了动态更新的虚假诉讼案件信息库,收录了近5年来的典型案例16件,提炼亲属关系、砍头息、时间逻辑矛盾、缺乏诉辩对抗等10类识别指标,编制《虚假诉讼专项工作白皮书》发放至25个协作单位,为案件审查提供可视化指引。”衢江法院行政庭庭长朱震婕介绍说。

  衢江法院副院长王引儿说:“我们始终将打击虚假诉讼视为一场维护司法权威的保卫战、守护社会正义的持久战,必须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一仗接着一仗打,一环紧着一环拧,还诉讼环境一片清朗,让虚假诉讼在法治阳光下无处遁形。下一步,衢江法院将继续以织网筑墙之志构筑全链条、全维度、全社会协同的虚假诉讼治理体系,在司法实践中亮剑虚假诉讼,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本文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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