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慧玲事件看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
在网络影响力日盛的当下,网红言论的导向作用不容小觑。坐拥近千万粉丝的王慧玲,因一系列极端言论引发轩然大波,其社交媒体账号也遭多平台封禁。此事件为网络法律安全敲响警钟,值得我们深入反思,明晰网络言论边界。
王慧玲的极端言论涵盖多个层面。在性别方面,她大放厥词,称“男性天生无价值”“男人不值得女人结婚”,甚至宣扬“战争中男人可被牺牲”,严重伤害男性群体,公然挑衅性别平等。家庭关系上,她鼓动年轻人与父母决裂,倡导“精神弑父杀母”,还主张不赡养父母,违背尊老传统与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在婚姻观念上,她极力鼓吹女性不婚不育,怂恿女性找外国男人,贬低中国男性,引发诸多争议。
从网络法律安全视角看,王慧玲的行为已触碰多条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使用者应遵守宪法法律、公共秩序与社会公德。王慧玲煽动性别对立,扰乱网络秩序,破坏公序良俗,严重违反此项规定。她的言论在网络空间制造对立,误导公众,极大影响网络和谐稳定。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直播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直播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权益。王慧玲对特定群体的贬低歧视,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误导大量粉丝,引发社会矛盾,冲击社会秩序,违反了该规定。
家庭关系与赡养义务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禁止歧视老年人。王慧玲宣扬“不养老”,损害父母权益,对公众产生不良示范,违反相关法律。
性别平等与反歧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强调公民平等,禁止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男女平等。王慧玲的言论制造性别对立,破坏平等环境,与法律背道而驰。
王慧玲事件警示我们,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网络使用者都要严守法律法规,对言论负责。网红更应以身作则,传播正能量。广大网民也需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辨别能力,共同维护健康网络环境,确保法律尊严与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来源:中国法律论坛作者:班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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