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
正常离职公司不发工资该如何维权
对于每一位的劳动者而言,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报酬是一件开心的事。而每每员工去公司面试,最关心的一个核心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待遇。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
当员工选择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离职工作,然而公司却未按期发放其薪资的话,面对这种状况,以下是一些处理方式的具体指南:
首先,如果劳动者因为自己所应得的工资没有立即得到而产生异议,那么他应当优先考虑向雇佣方阐述自己的主张,做出维护自己权益的主动姿态,并且积极尝试与其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通常情况下,大多数的雇主会充分权衡诉讼所带来的各种成本以及可能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从而愿意支付合理金额的工资以避免争端。
在双方就此问题取得共识之后,劳动者可以与雇佣方签署谅解备忘录来解决问题,尽管要特别留意,这份协议并不拥有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
其次,在劳动争议事件发生以后,劳动者们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恳请他们进行调解。
这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多半由员工代表、雇主代表以及工会代表组成,他们可以相对中立地帮助各方消融纷争,同时也利于降低双方的法务压力。
因此,当您因为拖欠工资问题而与单位产生纠纷时,不妨优先考虑这种解决方法。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则可以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拟制调解协议,然而同样需要提醒各位这份协议也并未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再者,倘若无从与雇佣方商议或经过商讨仍无法解决问题时,劳动者可选择在劳动关系结束后的第1年内,向雇佣单位所在地址或劳工合同实施地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与以上几种处理方式有所不同的是,劳动仲裁乃是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必要途径,换句话说,当工人经过上述几种途径依旧无法追索到薪资待遇时,最终必然会走向劳动仲裁这一环节。
仲裁过程中会在开庭前安排一次调解,在此期间制定的调解书将具备强制执行力。
通常来讲,这类由欠发工人工资报酬引发的争议,针对雇佣方将会采取一审终结的原则予以裁定。
最后,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判决结果存疑或不满,可以自接收仲裁裁决书开始的15日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简言之,假如在劳动仲裁案件中得不到令自己满意的结果(如未能追回工资,又或是工资付还额较低等),他们依然享有一个救济途径,那就是通过法律诉讼的手段进行维权。
相较之下,雇佣方仅在具备法定情形之际,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
这项法规充分展现了对弱势群体的有力保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如果劳动者因为自己所应得的工资没有立即得到而产生异议,那么他应当优先考虑向雇佣方阐述自己的主张,做出维护自己权益的主动姿态,并且积极尝试与其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通常情况下,大多数的雇主会充分权衡诉讼所带来的各种成本以及可能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从而愿意支付合理金额的工资以避免争端。
在双方就此问题取得共识之后,劳动者可以与雇佣方签署谅解备忘录来解决问题,尽管要特别留意,这份协议并不拥有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
其次,在劳动争议事件发生以后,劳动者们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恳请他们进行调解。
这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多半由员工代表、雇主代表以及工会代表组成,他们可以相对中立地帮助各方消融纷争,同时也利于降低双方的法务压力。
因此,当您因为拖欠工资问题而与单位产生纠纷时,不妨优先考虑这种解决方法。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则可以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拟制调解协议,然而同样需要提醒各位这份协议也并未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再者,倘若无从与雇佣方商议或经过商讨仍无法解决问题时,劳动者可选择在劳动关系结束后的第1年内,向雇佣单位所在地址或劳工合同实施地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与以上几种处理方式有所不同的是,劳动仲裁乃是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必要途径,换句话说,当工人经过上述几种途径依旧无法追索到薪资待遇时,最终必然会走向劳动仲裁这一环节。
仲裁过程中会在开庭前安排一次调解,在此期间制定的调解书将具备强制执行力。
通常来讲,这类由欠发工人工资报酬引发的争议,针对雇佣方将会采取一审终结的原则予以裁定。
最后,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判决结果存疑或不满,可以自接收仲裁裁决书开始的15日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简言之,假如在劳动仲裁案件中得不到令自己满意的结果(如未能追回工资,又或是工资付还额较低等),他们依然享有一个救济途径,那就是通过法律诉讼的手段进行维权。
相较之下,雇佣方仅在具备法定情形之际,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
这项法规充分展现了对弱势群体的有力保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2024-09-14
-
2024-09-14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