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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重机作业时致人受伤,交强险是否赔付?
    起重机作业时致人受伤,交强险是否赔付?

    福建长安网·2024-05-02

      起重机作为生活中常见的吊装机械,在作业时发生事故,是否属于交强险赔付范围?近日,连江法院审结这样一起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曹某诉称,其在协助何某使用起重机装卸树木时,因何某操作不当,导致曹某被该车吊起的树木砸中受伤,伤情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起重机实际所有人系A公司,何某系A公司驾驶员,事故发生时系执行工作任务;A公司又挂靠于B公司,车辆登记在B公司名下;起重机在C公司和D公司分别投有交强险和起重机械财产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因此,曹某要求C公司和D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先行承担赔付责任,不足部分由何某、A公...

  • 永泰法院:买卖合同引纠纷,举证不能担后果
    永泰法院:买卖合同引纠纷,举证不能担后果

    福建长安网·2024-05-02

      普法课堂:俗语有云:“口说无凭,立字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近日,永泰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两位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陈述的事项,被法院依法判决承担败诉责任,共同向原告支付相应货款。  案情回顾  杨某兴向林和某购买装修辅材多年,2019年12月30日,因杨某兴尚欠货款未结,杨某兴的妹妹杨某金在林和某提供的送货单上书写“截止2019年12月30日欠林合某9413元 杨某金”。2...

  • 贴名牌换新衣 以假乱真可“真刑”
    贴名牌换新衣 以假乱真可“真刑”

    福建长安网·2024-05-02

      为牟取知名注册商标的“红利”,销售贴上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妄想“以假乱真”,不料却因小聪明付出大代价!近日,三明市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巫某亮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  2017年12月起,被告人巫某亮先后多次从方某(另案处理)和王某胜(另案处理)处购进假冒贵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注册商标的白酒和假冒蓝带马爹利注册商标的洋酒及假冒人头马注册商标的洋酒,并在其经营的茶酒商行销售,销售金额达人民币4813...

  • 知识产权 你我共护
    知识产权 你我共护

    福建长安网·2024-05-02

      未经许可在网络上擅自转载、使用他人文章、图片,可能侵害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恶意攀附知名商标构成商标侵权;通过抢注热销样式、“打擦边球”等方式获取的商标、专利不受法律保护……今年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本期普法版面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旨在增强大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关键词:信息网络传播权  当前网络迅猛发展,由于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等因素,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他人文学作品、摄影作品发布于互联网中的问题较为突出。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均构...

  • 利用数字人民币、虚拟货币“跑分”?小心“跑”来牢狱之灾!
    利用数字人民币、虚拟货币“跑分”?小心“跑”来牢狱之灾!

    福建长安网·2024-05-02

      近日,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利用数字人民币、虚拟货币交易“跑分”案件,并邀请埔上中学70余名师生到庭旁听。  2022年9月,被告人邹某为牟利,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注册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接收他人违法犯罪资金并取现,后将资金用于购买虚拟货币,并将虚拟货币转入上家指定账户。  2023年6月,被告人邹某介绍其朋友注册数字人民币钱包接收他人违法犯罪资金,使用同样的方式将资金以购买虚拟货币的方式予以转移,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9000元。经统计,被告人邹某及同案人涉案...

  • 蕉城法院开展“世界地球日”普法宣传活动
    蕉城法院开展“世界地球日”普法宣传活动

    福建长安网·2024-05-02

      (林秋萍)4月22日是第55个“世界地球日”,为唤起人类爱护地球、保护家园的意识,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进而改善地球的整体环境,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在湖滨社区天茂城市广场开展“世界地球日”普法宣传活动。  法官们走进社区,通过发放野生动物保护、低碳生活、节能减排、绿色清洁、生态保护等内容的普法宣传资料及倡议书,向群众讲解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让群众了解地球环境现状,呼吁大家善待地球、珍爱地球。面对群众...

  • 没有纸质借条,微信电子借条能否作为维权凭证?
    没有纸质借条,微信电子借条能否作为维权凭证?

    福建长安网·2024-05-02

      微信是现代生活中常见的社交软件,人们常常通过它进行转账、付款等经济活动。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没有纸质借条,仅有微信电子借条的借款纠纷案,最终认定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支持原告对被告提出的偿还借款本金诉请。  2017年1月21日,陈某因经营鱼塘需要资金周转,向蔡某借款2.5万元,蔡某将钱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陈某。之后,陈某通过微信向蔡某出具《微信截图借条》一份。借款期限届满后,蔡某多次催讨,陈某分文未还,故诉至永安市人民法院,要求陈某偿还借款2.5万元。  永安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2...

  • ​未成年人“自愿”文身,商家是否构成侵权?
    ​未成年人“自愿”文身,商家是否构成侵权?

    福建长安网·2024-05-02

      未成年人自愿文身,文身店是否构成侵权?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日前,三明市宁化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一起因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最终被告文身店退还原告文身费和赔偿损失15000元。  2023年10月,初中生小明(化名)到雷某经营的文身店内请雷某为其胸部、手臂、腿部纹花形图案,小明共支付文身费用1600元。小明父母发现后极为愤怒,要求文身店赔偿相关损失21000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因该案属于未成年人案件,为更好解决双方矛盾,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宁化法院将案件...

  • 小区内骑行自行车撞倒人,谁来赔?
    小区内骑行自行车撞倒人,谁来赔?

    福建长安网·2024-05-02

      我们都知道物业公司对维护小区的安全具有管理责任,那业主在小区内骑车撞到人,物业是否有责任?近日,连江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郑小某和刘小某均系未成年人。林某系郑小某母亲,刘某和陈某系刘小某父母。某日,郑小某在小区内景观池旁嬉戏玩耍,刘小某在景观池附近骑车,突然看到前方正在跑动的郑小某,在大喊“小心,让开”的同时采取了刹车措施,但双方还是发生了刮碰。郑小某被送往医院治疗,伤情经诊断为牙齿折断。郑小某及其母亲林某认为刘小某是在小区内玩耍,并非正常通行且车速过快,导致本起事故发...

  • 假期加班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假期加班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福建长安网·2024-05-02

      钟先生:节假日期间,公司通知假期如果有自愿加班的除按件计发工资外还有加班工资,我考虑到家庭的经济情况自愿留下来加班。可是不巧,加班期间我的手指被机器夹断,我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可是公司领导说我这是自愿加班时发生的事故,与公司无关。请问,我这种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吗?  【解答】  李葆明(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钟先生,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这种情况毫无疑问是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虽然公司没...

  • 网购商品遗失 责任由谁承担
    网购商品遗失 责任由谁承担

    福建长安网·2024-05-02

      陈女士:我在网络上购买商品,商家已发货,但我迟迟未收到货。请问,我可以向谁要求承担商品遗失的责任?  【解答】  蓝姗姗(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女士,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虽然商家已发货,但因购买的商品并未实际交付给您,该标的物在交付之前损毁、灭失的风险和责任应该由商家承担,您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黄建芬 整理  责任编辑:林少颖原文链接:http://www.pa...

  • 母婴店销售假冒知名品牌奶嘴 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母婴店销售假冒知名品牌奶嘴 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福建长安网·2024-05-02

      奶嘴直接接触婴儿口腔,其安全性不容忽视,然而某母婴店却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婴儿奶嘴。日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案件,提醒市民注意。  2023年4月,贝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海沧某母婴店未经其许可,销售印有“Pigeon”标识的“贝亲宽口径奶嘴SS”,侵犯了他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判决该母婴店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经查,贝亲株式会社是“Pigeon”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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